2017年广州黄埔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11人公告
2017-11-17 11:09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7年广州黄埔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11人公告由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考试资讯栏目提供,更多关于广州事业单位招聘,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东区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1名,九龙镇农林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名、九龙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1名,联和街道环卫监督管理站1名,区总值班室6名。详见《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一般在18-35岁(1981年11月17日至1999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件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七)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17日。
(八)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校证明,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