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公安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103人公告
2018-01-09 17:1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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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刑事技术助理(非编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地点在广州市各区,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环境以户外为主。
(二)招聘人数:男性93名,女性10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开展现场勘查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内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 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为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及现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警辅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考年龄要求:现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警辅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刑事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警辅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其他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7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五)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