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黄埔区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招聘高中教师17人公告(2)
2018-11-15 17:1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7.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2月3日17:00前发送简历到以下邮箱:bsdgzsyxx@vip.126.com,并命名为“事业编制高中教师—姓名—骨干教师—毕业院校(专业)”。
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2018年12月7日下午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当天,也可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者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或授课完毕专家组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供考生回答。专家组根据考生说课、作答和面试答辩情况,按要素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笔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四)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面试后以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
心理品质测试在笔试结束后当天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心理品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考生的心理品质测评分不带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对教师使用与管理的参考。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先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关于印发<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需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