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第一批招聘42人公告
2018-12-28 16:1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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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挂广州市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婴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广州妇女儿童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市副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98名,床位1400张。是一家以妇女儿童为服务对象,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为一体,医疗、教学、科研并重的三级甲等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也是中山大学、广州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和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的教学基地。2012年12月,市妇儿中心正式通过国际医院标准JCI评审,成为华南地区第一家通过JCI认证的公立医院。2013年9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2018年毕业生、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8年毕业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英语: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gzmed.gov.cn)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1日08:00时至2019年1月23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