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招聘教职员(含特殊教育学校)公告(190人)
2020-06-03 17:4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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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190名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1.“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报名截止时考生须在择业期内)。
2.“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含国(境)外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90名,包括小学教师17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16名,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分配至区内公办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2、3。
2.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
3.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笔试及面试合格成绩,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社会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职称和工作经历相关要求。
4.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
5.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康复治疗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校医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科医师证者优先。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毕业生。其中2020届毕业生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审查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中午9:00时至6月19日中午17: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因疫情原因,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心理品质测评、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南沙区教育局发放的考试通知单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心理品质测评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人员:成功网络报名的考生。
(3)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科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4)笔试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评。心理品质测评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公布,且不带入综合成绩,仅在下一环节中作为参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5)。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3.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3)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无学生授课的形式进行;康复教师、心理教师及校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病例分析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网络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考生须另外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分数计入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