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假离婚"层出不穷(2)
2014-07-16 10:36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假离婚骗拆迁费是权利的“削足适履”
离婚为何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原来,按照当地拟定的拆迁补偿规则,涉及占地和房屋征收的村民们的房屋补偿跟户头挂钩,一个户头可认定的房屋合法面积为240平米,这部分每平米补偿3000多元。超出部分按违章建筑算,每平米补偿约1500元。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不足240平米,则按实际面积每平米3000多元补偿。
那么,对这样一个补偿规则,如果不同时设定确权审核期限,别说在农村,就是在城市甚至国外,用“假离婚”来分户也是必然会发生的。办一个离婚手续,就能多240平米的“合法面积”,别说是人,鬼都肯推磨了。2013年3月1日至4月2日上午,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总共为501对夫妇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些离婚家庭,就是为了逃避出售自有住房时,“国五条”规定的20%个人所得税。
然而,通过离婚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至少是有悖于道德观念的。但是,权力寻租下的“萝卜招聘”,官方都可以用“通过了正常程序”来回应,所谓的“假离婚”,难道就没有经过正常程序?所以,对假离婚骗拆迁款不必大惊小怪。在笔者看来,这无非是权力寻租已成官场常态下的民间“权利寻租”。权力能喝“人头马”,权利就不能喝一口“土烧酒”?
当然,这还是基于一种“比恶”或“比丑”,但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获利手段,还是属于制度不合理或存在漏洞下的产物。
首先,南明区云关乡的拆迁补偿规则,在赔偿条件上有失公平。既然一个户头房屋实际面积不足240平米,按实际面积每平米3000多元补偿,那么,一个户头超出240平米,为何超出部分要按违章建筑算?如果超出部分确实违章建筑,为何还要每平米补偿约1500元?这种对私有财产处置上的随意性,已经无法体现“立法”上的公正性。而村民通过另一种公民权利(婚姻自由)来保全自己的财产,已经算是对权利的强硬的妥协和迂回了。
其次,南明区云关乡的拆迁补偿规则,是故意留下了漏洞。按理来说,“一个户头可认定的房屋合法面积为240平米”,其中的“户头”是关键,那么,应该在出台“规则”前,先要确认和冻结户头,这属于基本常识。但是,从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来看,显然没有相关的制度跟进。事实上,握有确权审核大权的当地两名村主任,一方面纵容村民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偿款,另一方面带头作假为己牟利。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还有什么理由指责村民利用假离婚骗拆迁款?还有什么必要对此大惊小怪?权力能为“萝卜招聘”量身定制,村民何尝不能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削足适履”?而同时产生的买卖户头现象,恰恰是权力寻租已成官场常态下的民间“权利寻租”。至于道德层面,热衷于权力寻租的官员都可以违背当初举起右手的誓言,普通村民面对离婚带来利益,当然可以认为“那为什么不离婚?反正日子照样过就是了。”(红网)
“假离婚”背后总有一些“真问题”
据报道,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村干部也赫然在列。
要准确界定村民这种行为的性质,有必要追问一下,为何会出现这种大规模铤而走险的情况?
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规定,房屋补偿和户头相挂钩,一个户头可认定的房屋合法面积为24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违章建筑算。违章建筑虽然也有补偿,但标准相对低了很多。问题也就出现,当地很多农户的房屋面积远远超出240平方米。比如新闻中提到的一户人家,祖孙三代合用房屋面积有1500平方米之多,按照三户人家算就只能补偿720平方米,其他面积只能按半价补偿。
正常人都会从中感悟到某种不合理。已经确定的拆迁规则,村民们无法与之博弈更改,于是只能离婚。自家的户数不够,只能再买别的户头凑。对此,有专家说村民的行为涉嫌诈骗罪,违法事实确实存在,但逻辑顺序有必要理清。对村民房屋差别化补偿不尽合理在先,村民以离婚的方式,争取更多的利益,是一种“正当防卫”,即便买卖户头的问题上确有违法嫌疑,也只能算是“防卫过当”。把板子硬生生全打在村民身上,值得商榷。村民拿回应得利益,竟要用“诈骗”的方式,不值得反思吗?
这些年来,从农村到城市,假离婚的现象层出不穷,背后的原因五花八门,为了拆迁补偿、为了买房买车、为了子女上学……不排除其中有少数人是想钻政策的空子,以实现私利最大化。但更普遍的情形,是一些政策制定者动辄拍脑袋,以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把人们引向了假离婚的歧途。
以贵阳南明区此次拆迁补偿来说,补偿若是按人均面积或实际建筑面积,就不大会导致假离婚的风潮。对于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还不完善,具体怎么补偿更科学合理,地方政府本应和村民多做商议,寻找能共赢的办法,而不能为了管理方便或公权利益最大化,而单方制定“霸王条款”。因为拆迁不公,各地发生的暴力事件不少,从这个角度说,我有点同情和赞叹村民们的“智慧”,他们是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权”。
我通常认为,当一个地方的假离婚成了风气,往往并非是因为那里的民众道德更差,而多半是有隐藏的“真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以强硬的姿态呐喊“法要责众”,而是要敢于对那“真问题”下手。换言之,强调法治不能是选择性的,村民假离婚和买卖户口涉嫌违法,但地方政府出台不合理的拆迁规则、对村民房屋的不合理补偿,是不是也涉嫌违法呢?“违法”有先后,追究法律责任,也得按顺序来才行,这样才能让人信服。(广州日报 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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