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第二批)(2)
2017-06-22 14:0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笔试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考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
3、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zcgw.gov.cn)上公布。
4、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通知与考试成绩一同公布。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校验: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证明、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递补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之日起第三天上午11:30。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zcgw.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公布。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无法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时,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
按照《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拟定录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gzcg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