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公安局海珠分局招考174名辅警(3)
2017-07-25 14:1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五、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工经费标准按照海珠区政府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执法辅助类的有关规定执行,月均薪金35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这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考生。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冯警官、吴警官(020-89441189)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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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