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招聘4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7-11-22 11:40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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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书记员4名。
(二)工作职责: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具有公、检、法工作经历,表现突出的,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