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2017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第七批)
2017-12-14 13:29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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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番禺区教育局、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番禺区创建文明城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番禺区公职律师事务所、番禺区司法局共34个职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番禺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第7批)》。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一至四级岗位要求具有番禺户籍;五级(含五级)以上岗位放宽到广州市户籍范围(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口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6.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详见《2017年番禺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第7批)》。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7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