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四次招聘编内人员12名公告
2018-11-06 10:2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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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局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广州教育基建、装备工作力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基建和装备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编制内人员,共计12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402/2632488.shtml);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2018年毕业生”指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 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以2018年11月16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11月16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计算为相关工作经历年限。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18年毕业生如未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6.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8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0日17:00,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在11月23日凌晨后自行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18年11月30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