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市南沙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2)
2018-12-28 10:20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报名环节由系统自动初审,不作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按照同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由第三方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