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3名公告
2019-01-10 09:20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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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管理的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出租屋管理员3名。主要从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工作,检查督促房屋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开展出租屋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在读)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有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6.能接受节假日上班,夜班和不定时上班的工作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以下有关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顺延。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昌岗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海珠区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政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20-66218842)。
4.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2)《昌岗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网上可下载)。
(3)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街(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
(5)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昌岗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进入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街道了解情况及户籍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者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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