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30名教职工公告(事业编)
2019-03-28 08:36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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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高校,同时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学校,被誉为“南粤警官摇篮”。学院有滨江和嘉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和白云区。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建立了包括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民警研修在内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紧密的公安高等教育体系,现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技术系、警务指挥战术系、网络信息安全系、法律系、公共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研部等教学系部,开设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现建设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法学、治安学、行政管理、禁毒学),侦查学专业被公安部确立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优质课程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拥有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学队伍,拥有较先进和完备的教学科研设施;学科专业贴近公安实战,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在省内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招聘对象、岗位与人数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为适应学院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详细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见附件1:《广东警官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八)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警官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党纪处理正在处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及按规定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国家和省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信函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16:00,以信函寄出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至4月17日(星期三)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6: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文盛庄路118号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1号办公楼402房)。
(二)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1. 信函方式报名的,必须将以下应聘资料纸质版邮寄到“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地址同报名地点)”;仅发电子邮件而没有邮寄纸质材料的,报名无效。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科研业绩情况登记表》(附件3),均需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4)个人简历,应详细填写学历情况(本科、硕士、博士所读学校、专业)、学习形式(全日制或在职)、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和主要社会关系;
(5)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同版照片4张及电子版(须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7)个人著作、专利、科研项目、论文以及最高学位论文等情况;
(8)、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采取信函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邮寄报名资料后,请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到以下邮箱(gdrsc@126.com)。各类证件扫描件请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后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例如“2019A01张三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
2.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警官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ppla.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