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33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2)
2019-04-03 16:09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三)制发准考证。
时间:2019年4月26日
地点:惠州大亚湾区西区第一小学(大亚湾大道227号)。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区宣教局制作并于笔试的前一天在报名点现场发放,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名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通用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
面试公告发布前,面试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并采取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所有考生。
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五)组织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宣教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六)审档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区宣教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
3.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其他相关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4.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167、5562637
监督投诉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附件:
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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