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2019-04-04 10:59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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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海事局”)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各职位按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确定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笔试成绩查询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网址:http;//zl.msa.gov.cn
三、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于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1日24时前登陆报名网站(http;//zl.msa.gov.cn)进行参加面试确认,并于2019年4月12日19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考察联系表》(见附件2,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dmsahq@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参加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参加面试279002张三”。)
2.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决定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于2019年4月11日19时前登陆报名网站(zl.msa.gov.cn)进行放弃面试确认,并同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dmsahq@163.com)。(注意:电子邮件的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放弃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放弃面试279003李四”)。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未按本公告及后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四、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资格复审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下午14:00至17:00。面试人员应提前查清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日期、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资格复审日期、面试日期安排见附件1)。非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
2.面试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周二)至24日(周三),参加面试人员可在报名网站的面试确认页面查询本人具体面试日期,每日面试于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08:30仍未报到的面试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五号楼(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4)。
六、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证明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面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面试人员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2.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单位证明,按以下人员分类提交(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1)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2019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无法提交,则应按下列第(3)项待业人员提交材料;
(2)现在职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在职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资格复审时自行说明(无需提前来电咨询),并承诺于2019年5月31日(周五)前提交。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面试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3)现待业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失(待)业证明》(见附件6,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
4.学历学位证明:面试人员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验证材料:
(1)对于本人已毕业的国内各阶段高等学历,应在“学信网”查询本人各阶段学历(www.chsi.com.cn/xlcx/rhsq.jsp#rhsqxl_cn),下载打印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范本见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各1份。即: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其大学专科(如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以此类推。
如面试人员已办理过书面的学历认证,可凭《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范本见www.chsi.com.cn/xlrz/sample.jsp)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