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毕业生2019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通知(2)
2019-04-30 16:1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量化测评
系统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6月11日,系统将对各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身体合格《体检表》的备选对象(查询到系统排第一位的可自行前往医院体检),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人员,系统当天将发送短信通知,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17日18:00前)按规定体检,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体检表》。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符合要求《体检表》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备选资格。
2.6月18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从排名第二位起依次确定备选对象。备选对象如已提供身体合格《体检表》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24日18:00前)完成体检,如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身体合格《体检表》的,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送达《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6月25日,系统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先后排序和相关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身体合格《体检表》 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1日至7月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补招
如有无法递补调剂的岗位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情形,导致空缺岗位达全部招募岗位20%以上,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适时按程序进行一次补招,并在专题网上公布补招通知及岗位,接受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前期已被确定招募的,系统不再接受其报名)。
六、派遣培训
(一)7月1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2019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按明确的招募岗位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并督促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二)7月17日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计划》核对人员名单、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已确认参加 “三支一扶”服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提前登录专题网站或电话向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说明情况,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报到的,名单将在专题网公布。
(三)7月18日至19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省统一组织编写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的人员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人员派遣到有关县(市、区),不得出现人员滞留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岗位,如服务岗位不能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的,需经招募人员本人书面申请,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四)因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报到后两个月内退出产生的空缺岗位,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可在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补选招募,人员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培训上岗,补选招募原则上一次性进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平台,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培养工程,是为基层事业发展提供人才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三支一扶”实施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50号)要求,根据新的补贴标准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交通补贴、助学贷款代偿、上岗退费、就业及社保补贴以及安家费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加强培养使用。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各地要指导基层服务单位严管厚爱“三支一扶”人员,加强政治引领,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传帮带”,鼓励担当作为,在基层成长成才。
(四)加强管理服务。各地要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分地域或按行业定期召开座谈会,组织开展节日慰问等活动;要积极做好在艰苦边远地区、扶贫一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基层安心服务。原则上不允许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借用 “三支一扶”人员,一经发现,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调减有关县(市、区)的招募人数直到停止招募。
(五)落实优惠政策。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直接聘用事业单位以及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等优惠政策。对服务期满未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要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推荐、优先安排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等方式促进他们就业。对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将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六)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7月20日前将2019年新招募人员派遣到岗服务,7月31日前完成新招募人员信息汇总和录入,并书面报送招募派遣工作完成情况。8月底前完成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的考核、服务证书发放以及填报就业去向信息等工作,11月底前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核查,12月底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今年改版上线运行,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注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培训、演讲、征文比赛、论坛等活动,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的社会影响力,为深入开展“三支一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3:2019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19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量化测评标准表.doc
附件6:2019年广东省“三支一扶”招募工作联络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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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