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6名公告
2019-05-06 15:32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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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广东“现代鲁班”的摇篮。
目前,学院在广州有校本部和夏茅两个校区,教职员工400多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多人。2019年9月,占地800亩的清远新校区将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学院占地将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将超过10000人。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85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8:00至5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cvi.net)、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若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在2019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