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5-22 11:28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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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东共青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广东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广东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广东青少年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详见《2019年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招聘单位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附件3)。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32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至此次招聘报名首日;
6.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7.个别岗位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和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等时间,计算至此次招聘报名首日;个别岗位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三支一扶、山区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年限,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2019年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公告与报名
(一)公告时间
2019年5月22日-6月4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6月9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3日-6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诚信报考,报考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系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但最终结果以资格复审为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笔试时间、地点。
3.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团省委另行通知(广东共青团官网公告),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整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及其顺序如下: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页双面填写);
(2)个人简历(附照片);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在一页);
(4)党员或团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