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阶段认定工作通知
2019-06-10 16:4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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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2号)、《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评〔2019〕24号)要求,现就我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第二阶段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第二阶段认定工作仅受理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即2019年5月18、19日参加面试合格),其他持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参加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增城区户籍或持有增城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或为增城区属地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相关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点击“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21日,申请人应尽早网上报名,以免影响体检及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广州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且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选增城区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应选择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为确认点。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办证用照片必须是晒洗的(打印照片受潮后会导致炭粉脱落面目全非)。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并体检合格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19年6月25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预约时看到具体的时间安排。
增城区现场确认点地点: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区教育局二楼区教育评估中心(2)室。联系电话:82628689
2.现场确认预约
网报成功的次日14:00时后,申请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按本人所选现场确认点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不能早于体检后第二天的下午)。
3.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已完成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携带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点完成审核。
(1)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比对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网报成功的次日14:00时后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下载带条形码的体检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使用A4纸双面打印,在6月14日至6月23日自行到增城区荔城街民生路50号增城区中医医院三楼体检科进行体检(详情见附件《体检通知》),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认定机构。
(5)近期正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请按要求将照片粘贴在粘贴表上(见附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无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6)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五、其他
(一)增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日常工作由增城区教育评估中心(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联系人:宫振宇、张伟欣,电话:82628689。
(二)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本人持有。领取教师资格证可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申请人网报成功的次日14:00时后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选择是否需要邮寄,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不需要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的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的法定文本,一份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归档保存。领取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相关说明表格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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