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韶关乐昌市事业单位招聘110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07 17:18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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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乐昌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0名。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详见《乐昌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1日后出生。其中部分岗位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8月21日后出生(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2014年至2016年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6)乐昌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8:40—11:50,下午14:40—17:20)。
(3)报名地点: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联系电话:0751-5571150。
3. 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1份,须本人签名)。
(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结婚证、资格证和职称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2张背面写上名字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5)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年8月23日止。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8)报考“面向乐昌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岗位,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购买的连续满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费单位一致。属服务基层项目的须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社保缴费证明。合同(协议)和社保缴费证明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
(9)报考“面向乐昌市本地户籍或生源”岗位,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配偶为乐昌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父母为乐昌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10)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乐昌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是指在乐昌市各镇、街党政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含市直机关派驻各镇、街的直属机构专业服务人员)。
(5)报考“乐昌市本地户籍或生源”岗位的,应为乐昌市生源,或者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为乐昌市户籍的人员。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1.笔试
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