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第一次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23 16:31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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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广州市卫生检验中心、广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的牌子)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监测检验、卫生学评价、功能学试验与评价;负责突发事件、违法案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和12320卫生热线中心服务管理工作。
中心占地120亩,建筑面积四万多平方米,配套建有综合业务办公楼、理化实验楼、生物实验楼、动物实验楼、学术报告厅等建筑物,秉承“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准确规范、公正诚信服务,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的指导中心,同时也是多所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岗位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