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委和开发区纪工委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公告(2)
2019-09-05 17:31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公务员考试网
(三)打印准考证
9月24日至28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统一在广州市区内组织。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后5至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选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现职务级别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选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组织考察和体检阶段。
(七)综合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综合考察,具体程序包括:
1.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广州市内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3.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专项审查。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录用
拟任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方面原因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在选调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突击提拔,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不予调入。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选调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咨询电话:82119126、82378483
监督电话:82118224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附件:1.黄埔区纪委监委 广州开发区纪工委2019年公 开选调干部岗位表
黄埔区纪委监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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