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0第一次招聘4名编外人员公告
2020-01-07 15:3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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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政府委托的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代表越秀区政府统筹管理市、区财政或市、区投融资的,原则上投资额度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全方位负责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辅助人员2名、后勤服务类辅助人员2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员不占编制,依法建立劳动(劳务)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月17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缺员补录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9:00至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17: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考者登陆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2)及按照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要求带齐材料到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东盛大厦51号)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与招聘单位联系,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所提交的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6.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预计2020年1月18日(星期六)举行,具体事项及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化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1.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解聘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