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和开发区2020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公告
2020-06-08 17:0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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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我区选拔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和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现决定面向广东省内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一、选调职位、人数、范围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广东省内区外现为公益一类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现聘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人员签署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前)。
(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须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进员且现聘为与选调岗位相应职务及以上的岗位。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八)具备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九)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前。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考生未承诺在我区服务不低于3年的;
8.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选调考试的报名首日前。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0年6月8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2020年6月22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下午17:00(5个工作日),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A4纸1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记表或公务员公登表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可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中提供。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他部门印发的专业目录及代码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名称须与职位表及《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其中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参考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选调单位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选调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选调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选调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践行诚信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和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招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资格初审:本次将由选调单位进行系统初审,通过审核后将无法修改报名资料。对资料填写不全的报考人员,可要求考生补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嫌犯罪或者违规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 对仍达不到竞争性的岗位,由选调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笔试开考后可根据考生后续笔试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是否录用。报名成功人数不足7人(含7人)的,选调单位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由选调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题目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作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