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9名公告(2)
2020-06-28 08:5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资格复审
1.广州市总工会组织各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附件3)。
4.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4),现为公务员身份的报名人选,须提供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说明。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供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说明(附件5);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人员不需提供)。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6.领导职务需同时提供任职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员身份说明。
7.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选调。
8.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9.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通知由各招考单位发放给考生。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和资格复审合格情况,按岗位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4.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5.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6.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照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加试。
7.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选调岗位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以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
3.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若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等额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组织,由各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现实表现材料。
2.考察不合格的,招考单位可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选调
1.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广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gzgh.org.cn/Home/Article_List/TZGG)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选调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选调人员办理选调手续。
2.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选调的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选调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2)选调人选放弃选调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选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选调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选调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公示前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鉴定:学历鉴定(学信网出具)、学位鉴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鉴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其他机构出具的材料无效。
2.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小组由广州市总工会机关纪委相关人员组成。公开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20-83188131;监督投诉电话:020-83188086。
附件:
1.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总工会组织部
2020年6月24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6430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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