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11人公告(2)
2020-07-16 15:1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二)面试
1.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据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需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查的依据。
①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②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必须对个人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③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无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gzepb.gov.cn/)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三)补缺。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020-83324336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020-83183606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020-87538410
监督电话: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020-8320321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6日
附件:
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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