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570名公告
2020-07-30 09:22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广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广东省2020年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570名公告,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广东招录消防员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广州人事考试网/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0年第4号),现就广东省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方式、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广东省共招录消防员570名,均为男性,其中:公开招录社会青年19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90名、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19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5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不予招录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专门的工资政策保障,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工资待遇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由“中央薪酬+地方补贴”构成。消防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以及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粤府函〔2020〕13号),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五、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从即日起至9月3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10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所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交资料(地址见附件6),经广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详见附件1):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书面申请书;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另外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4.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资格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6.立功受奖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本省户籍报考对象无需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无需上传居住证;外省户籍常住人口选择广东报考时,只可报考消防救援队伍,且必须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上传居住证(居住证办理事宜请咨询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体能测试栏需选择体能测试项目,其中1000米必考,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二选一,10×4折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体能项目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后,请招录对象不要出国、出境,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尽量减少外出及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20日前申报,9月21日0时起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