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名公告(2)
2020-08-17 15:53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另行通知。
2.具体材料按照《2020年广州市从化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4)组织实施。
3.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聘用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6)。
(2)2020年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详见附件4)。
(3)如报考广州市从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需提供考生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历证明;如报考广州市从化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需提供城乡规划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报考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需提供原建筑行业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有关岗位证明必须与聘用人员本人《劳动合同》岗位相一致。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5)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6)资格审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聘用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另行公告,并在面试通知书内明确。
2.面试形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掌握等内容。
3.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报考的招聘单位为广州市从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则按《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0〕5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
1.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详见附件5)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本次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
2.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力素质、计划生育情况(计划生育证明)、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综合合格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等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并已取得毕业证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半年,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