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山三院2020年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2)
2020-08-27 13:5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7)工作后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获批科研基金(主持及参与)或其他业绩材料。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8)应聘者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含应聘者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医德考评以及其他奖惩情况)(附件4);
(9)《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5)。
(二)资格审核
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笔试。笔试名单将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不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将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面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和心理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综合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成绩;英语面试不计算分值,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不计算分值,不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总成绩低于70分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进入推荐学校评审范围。
考试总成绩作为推荐进入学校专家评审小组会议的依据,成绩不计入中山大学专家评审小组会议审议环节。
(四)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五)公示推荐人选
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中山大学专家评审小组评审
经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通过的,提交学校附属医院(中心)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经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
(七)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体检、考察、试工
1.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2.有必要时试工1~2周。
(九)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对体检、考察、试工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中山大学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根据国家政策、大学和医院相关规定实行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
3.年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止。
4.应聘人员体检、考察、试工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5、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有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6、来院考试、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山三院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三院监察科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85253117(人力资源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85253190(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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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三院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中山三院公开招聘应聘中山三院事业编制人员推荐人推荐意见.doc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0年8月25日
原文标题: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ssy.com.cn/Home/ContentDetail/zssy?articleID=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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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