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0年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6人)
2020-09-22 16:4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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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名誉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服务荣校”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励学、修技、至善”的校训。学院现为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设有7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27个专业,在校学生9000余人。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招聘优秀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2009〕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穗人社发〔2014〕2号)等文件,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共26名。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最新文件及通知精神和疫情情况,本次招聘考试时间和有关要求,我单位可根据情况作适当的调整,请有意报考我单位的应聘者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及疫情防控情况。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报考时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硕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之后出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包括“2020年毕业生”及“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2020年毕业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相关条件补充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应聘报考前确认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于报考前取得职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其中,“2020年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供在读院校有关情况说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本轮招聘对应聘者所获学历的学习形式是否为全日制学习不作要求。
2. 应聘者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如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等),并填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详见附件),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核时审核认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予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3.应聘者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培养方向的要求,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那么该专业中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个人学习成绩表、院校说明等材料。
4.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员身份说明。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我院以往的公开招聘中考察不合格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在2020年9月30日00:00至2020年10月10日24:00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wsbm/),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进行条件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
3.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具有编制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报考材料,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