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招聘区属公立医院2020年编外人员103人公告
2020-09-29 10:38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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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系统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公立医院实际,现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0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社会人员,详见《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未出现过严重医疗责任事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10月29日下午17:30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登陆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 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环节由系统自动初审,不做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医生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可先提交承诺书,于面试前完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