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0-10-20 11:26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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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确定
各职位按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确定的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首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于2020年10月23日24时前登陆报名网站(zl.msa.gov.cn)进行参加面试确认,并于2020年10月23日2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完整的《考察联系表》(见附件2,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DMSASYZP@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参加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参加面试288002张三”。)
2.决定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于2020年10月23日24时前登陆报名网站(zl.msa.gov.cn)进行放弃面试确认,并同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专用邮箱(GDMSASYZP@163.com)。(注意:如发电子邮件,则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放弃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放弃面试288003李四”。)
3.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进行网上面试确认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未按本公告及后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4.根据考生面试确认情况,按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1.资格复审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周三)、29日(周四)、30(周五)的下午14:00至17:00。面试人员应提前查清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日期、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资格复审日期、面试日期安排见附件1)。非特殊原因(具体在考生须知中明确)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
2.面试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周四)、30日(周五)、31日(周六),参加面试人员可在报名网站的面试确认页面查询本人具体面试日期,每日面试于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本人面试当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面试当天08:30仍未报到的面试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八角楼(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4)。
五、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证明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面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面试人员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2.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3.单位证明,按以下人员分类提交(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2020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无法提交,则应按下列第(4)项待业人员提交材料;
(2)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尚在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现在职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在职人员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资格复审时自行说明(无需提前来电咨询),并承诺于2020年11月30日(周一)前提交。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面试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4)现待业人员,应提交相关单位开具的《失(待)业证明》(见附件6,按该附件中附注要求开具)原件1份。
4.学历学位证明:面试人员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验证材料(2020年毕业应届生可延迟提交)。
(1)对于本人已毕业的国内各阶段高等学历,应在“学信网”查询本人各阶段学历(www.chsi.com.cn/xlcx/rhsq.jsp#rhsqxl_cn),下载打印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范本见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各1份。即: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其大学专科(如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以此类推。
如面试人员已办理过书面的学历认证,可凭《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范本见www.chsi.com.cn/xlrz/sample.jsp)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对于本人2008年9月至2020年7月间取得的国内各阶段学位,应在“学位网”查询本人各阶段学位(www.chinadegrees.com.cn),并提交本人各阶段学位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各1份(操作指南见www.chinadegrees.com.cn/help/help.html)。即:博士学位面试人员应提交其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各1份,以此类推。
如面试人员已办理过书面的学位认证,可凭《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代替“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3)对于本人已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renzheng.cscse.edu.cn)。
5.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cyxx.msa.gov.cn)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例外情形:1.参加面试的在职船员如提交职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原件确有困难的,面试时可不提交原件,但应提交书面说明并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2.考虑到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部分考试延期举行,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英语成绩证书可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取得,届时仍未通过相关考试的,取消聘用。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面试人员应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已有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则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中应描述具体工作内容。
7.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和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一)至(七)项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证书、适任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面试人员证书原件将在资格复审后退回面试人员本人。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合格者方可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及以上的职位,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职位内所有面试人员均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每日面试结束后,将按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288040海洋测量(一)职位还要求体检人员无色盲、色弱情形。
体检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周日)上午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资格复审时的通知,于体检当日早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非特殊原因逾时未报到的体检人员,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体检结束后,将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事项另行公布。
八、注意事项
1.在读非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人员),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人员的后续各项招聘工作,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国海事局备案。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前,应再次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http://zl.msa.gov.cn/Portal/Notification/NotificationDetail.aspx?notiId=1505)和招考简章中的职位条件,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逐一对照检查。
3.报考人员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可申请南海航海保障中心统一安排解决。农村特困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城市低保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制发的《低保证》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应于2020年10月23日(周五)前书面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提出。
4.面试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动,应及时向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反馈。
5.有关招聘的未尽事项将通过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和南海航海保障中心网站(https://www.nhhb.org.cn/)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九、防疫要求
当前,广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常态化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参加面试者请提前14天内申请获取“穗康码”,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
自发布面试公告日起考生所在地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需要提供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面试资格审查报到时为起算时间。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和手部消毒,出示“穗康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如实填写防疫承诺(内容包括面试前14天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面试前14天行程及其他情况)。如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的“穗康码”不是绿码,或国务院“防疫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达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地区而未能提供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9320998;
2.电子邮箱:gdmsasyzp@163.com;
3.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40号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510235);
4.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0年度招聘QQ群:730643144。申请加入时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作为验证信息,如:“张三0069”。
5.中国海事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考察联系表
3.放弃面试声明书
4.面试地点示意图
5.同意报考证明
6.失(待)业证明
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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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