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2020年校园招聘70人公告(事业编)
2020-10-26 20:40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广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2020年校园招聘70人公告(事业编)由广州教师招聘网考试资讯栏目提供,报名时间为:11月7日,更多关于广州市教育系统校招的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广州教师招聘网/广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0年10-11月在北京公开招聘70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0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1月6日至2002年11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接受现场报名。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清华大学宣讲会:2020年11月6日9:00-11:3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0年11月6日14:30-17: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北京大学宣讲会:2020年11月7日9:00-11: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月光厅。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9:00—11月7日18:00时。
3.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北京大学燕北园335楼北大学生公寓一层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3,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