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开发区赴全国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63名)(3)
2020-11-10 13:5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拟聘用者均按招考岗位进行转正定岗。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转正后,在符合岗位晋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晋升。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岗位及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为便于管理,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聘用。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港澳居民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管理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局属及街镇事业单位).xls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教育系统教师).xls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0年赴全国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xls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904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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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