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和教务人员公告(11名)(2)
2020-12-15 11:26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岗位(CA01-CA03、CA06-CA10)面试由讲课、答辩两部分组成,讲课内容是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讲课结束立即进行答辩。
管理岗位(CB01)、专业技术岗位(CA04-CA05)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当场进行评分、统分,并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讲课、答辩成绩分别按100分计算。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专业技术岗位(CA01-CA03、CA06-CA10)面试成绩=讲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管理岗位(CB01)、专业技术岗位(CA04-CA05)面试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报考CA01、CA02岗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cjxx.com)公布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有关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环节后,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网站(http://coop.gd.gov.cn/)、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cjxx.com)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本次公开招聘督导小组研究,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三)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录本公告上述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拟聘人员等情况。报考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85553137
监督投诉电话:020-37621016
附件:1.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sydwzl.com/gdgxsxxzp/c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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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