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2020卫生健康局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招聘101公告
2020-12-15 15:30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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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中共广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改委发〔2020〕7号)、《广州市医改办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落实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花都区政府同意,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将于2020年底至2021年初,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提高花都区整体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从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基层医疗机构98名、公共卫生单位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2.社会类人员:要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报考者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2.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年限等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9:00至12月31日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
2.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本公告附件1的职位代码报考。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报名成功后请按通知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往年已在网站上注册过的报考者请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表,并核实所留联系电话是否正确有效。
(3)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及计分规则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单项考试成绩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生考试成绩中任何一科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委托第三方提供场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学类岗位(按照专业细分)和非医学类岗位(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见附件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参考用书。
(4)开考要求: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 3,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按1 : 2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