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赴省外重点高校校园招聘公告(27名)
2020-12-25 17:03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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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及相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决定于2021年1月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7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长沙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拟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赴省外重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的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yx.yuexiu.gov.cn/jyzl/jg/yxjygk/index.shtml)。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附件2);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条所规定时间截至2021年1月1日。
2.教师资格证: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应持有和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中学语文岗位,需具备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例如:报考者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专业条件: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经招聘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认定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轮。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或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报考其他非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举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接受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宣讲的时间和地点如下:
湖南师范大学宣讲会:2021年1月11日9:00-12:00,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教室。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教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赴省外重点高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4,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一式三份;
(2)越秀区赴省外重点高校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5),一式两份;
(3)审查目录表(附件5)所需材料,按顺序排列,一式两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复印件上交,原件审核后退回。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附件4)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同场地进行,只允许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湖南省“电子健康卡”、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来校招聘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健康卡)》(附件6)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建议考生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确认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2021年1月14日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心理品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湖南省“电子健康卡”、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打印并如实填写的《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健康卡)》(附件6)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线下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