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招聘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人公告
2021-01-28 21:0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广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招聘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人公告,考试时间为:3月20日,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2021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广州市天河区招聘考试信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广州人事考试网/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各类优秀人才,为天河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考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0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报考研训员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中:2021年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21年毕业生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年龄限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结算中心“财会人员”职位须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的财务会计类工作经历。教师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职位须具有3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上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之前。
(3)结算中心“财会人员”职位具有初级职称的年龄限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限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限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限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如曾在国内高校学习经历的,须同时具备并提供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于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9:00起至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16:00止,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版。
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
(二)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职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