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4名)
2021-02-27 16:3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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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42)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校。学校前身是1981年由广东省妇联创办的广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和1992年成立的广东女子中等专业学校,2001年升格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和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拥有番禺、海珠、清远(在建)3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00亩。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约8000多人,教职工约400人。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教职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7.报考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上午8:00至2021年3月19日下午17:00。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sydwzl.com/gdnzzyjsxyzp/(事业单位招录网)。
应聘人员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在境外大学获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以及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取得笔试资格。上传材料的内容,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的要求为准。
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请留意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信息,不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网站或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fs.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自负。
2.报名截止后,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4.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还须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应聘人员报考时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在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