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教师公告(13名)
2021-03-05 15:59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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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广州实验教育集团湾区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区属公办学校,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和广州市教育局合作共建,委托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管理并纳入广州实验教育集团,是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办学重点,也是教研机构办学致力打造的区域样本。学校地处三江六岸、山水相连的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尖,占地面积106亩,是一所具有滨海特色的实验性、国际化学校。校舍共设置三处主教学区及行政楼、体育馆、师生餐厅、学术报告厅四个功能服务区,室外建设四百米标准运动场(含真草足球场)。学校以“向阔而行”作为办学愿景,培养“具备文明精神及强健体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湾区之子”作为办学使命,秉承“守正而怀远,博见而纯实”的校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以“一个理念、两个支点,三大发展目标”对学校的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学校依托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智库”背景,构建高水平、高质量的国际化特色课程,打造具备国际化操作能力的一流教师团队,培养具有国际化能力和视野的全面发展人才。根植湾区文化,面向世界,多方融合的课程、课堂及活动将让走进湾区实验学校的每一个孩子拥有更广博的视野,更开阔的胸襟,成为最璀璨的湾区之星。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这颗闪亮的湾区明珠,将以课程和教学实验为驱动,努力成为国际教育示范区中国际化教育的样本学校和大湾区知名学校。
二、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1.2021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条件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择业期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2021届毕业生可报考相关岗位。
2.非2021届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具体地点待定)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技能要求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2.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笔试及面试合格成绩,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5.2021届毕业生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失去应聘资格。
6.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条件的考生,其中,从未就业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除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要求的资料外同时提供空白三方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社保清单;曾经就业后辞职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除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要求的资料外同时提供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同意辞职证明、空白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已建立劳动关系,且资格审查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不符合条件,有意隐瞒的考生,自己承担造成的后果。
7.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国(境)外报考者需达7.0分及以上,或者托福95分及以上)。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近5年内,在广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面试、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test/zhaopin/homepage),点击“招聘活动”,查看本招聘项目,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8:00至2021年3月23日17:00。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2)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考试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进行考试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test/zhaopin/homepage)另行公告。
(三)面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公布,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test/zhaopin/homepage)下载打印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信息将在“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test/zhaopin/homepage)另行公告。
3.面试的对象:成功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以1:5的比例确认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面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由此出现的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手机通畅,以免错过递补机会。
4.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心理品质测试通知书》。
(五)心理品质测试
1.心理品质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3.心理品质测试约6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合格成绩为60分,但不计入综合成绩。心理品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能力测试的对象:通过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
3.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微型课(15分钟无学生授课的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专业能力测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考生签名确认。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音乐岗位考生须另外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分数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的对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按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的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八)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