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1年第一次招聘84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21-03-19 19:4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日上午9时至2021年4月7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4.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岗位要求具备资格的必须上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岗位要求具备的必须上传);
(6)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1年可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但需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2021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时至4月24日24:00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经审核合格后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包含笔试面试内容。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中级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