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315名公告
2021-07-19 20:37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广州教师招聘网同步广州花都教育发布: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315名公告,报名时间为:7月26日-7月28日,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广州市教师招聘招考公告的相关内容,请关注广州教师招聘网/广州人事考试网!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发布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通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花都区公办中小学劳动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315人。
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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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招聘的职位分A、B两类职位。A类职位为中学教师及音乐、体育、美术、心理等学科教师职位。B类职位为其他科目的小学教师职位及特殊教育职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含合同有效期内的花都区新机制教师)。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资格条件
除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外,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2021年应届毕业生30周岁(含)以下;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女性年龄为50周岁(含)以下,男性年龄为55周岁(含)以下。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初中英语教师职位人员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0分、托福90分以上成绩。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职位须具有小学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次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所报考的职位应与其教师资格证的科目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科目一致。报考小学科学的,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学科须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学科。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报考时须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于2021年7月26日8:30--2021年7月28日17:30,在报名网站http://www.sydwzl.com/gdgzhdjyzp2021/,按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因未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