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从化区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10人公告(2)
2021-07-28 19:36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1-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3.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的《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表1,自行下载);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提交);
(4)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已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和非2021年毕业生提交);
(5)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CET6测试成绩单)(报考英语学科的考生提交);
(6)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20、2021年毕业生和非2020、2021年毕业生提交);
(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材料,如有专科学历材料,一并提供;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交)。
以上材料(2)-(7)项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交原件与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3.笔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学科知识等。
4.笔试分值: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三)综合素质评估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笔试成绩达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名单于2021年8月21日12:00前在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onghua.gov.cn)公布。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1年8月23日。
2.综合素质评估地点: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3.综合素质评估方式:
(1)基本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组人〔2019〕55号)的要求组织,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水平。基本能力测试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
(2)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不公布,仅在下一环节中作为参考。
(四)面试(试讲)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每个职位按1:5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21年8月24日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5日。
2.面试地点: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大道337号)。
3.面试内容: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区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和学科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4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讲(限时10分钟/人)。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分值: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五)公布成绩
笔试和面试分数按3:7的比例折算成绩汇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www.conghua.gov.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优胜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当出现体检不合格(含复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则在同一岗位两项考试成绩均为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由总成绩高至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