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
2021-12-07 15:3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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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进行。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广州市黄埔区参加本次面试:
(一)黄埔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证件上“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黄埔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为广州市黄埔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等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面试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详见附件1)。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2月9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各考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居住证且居住地为广州)、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考区报考人数到达考位数上限后,考生可选择市内其他考区报考。
报考高中、初中或中职的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网上审核
上传材料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审核材料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广州市将继续依托广州市移动政务总门户“穗好办”APP,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提供网上核验服务。考生完成网报后,请登录“穗好办”APP,点击【办事】专栏~【劳动就业】专题~【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进入办理页面;也可直接在“穗好办”APP的首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操作。审核材料结束后,上传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申报网上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申请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种操作方式进行网上“零现场”审核材料上传。
在“穗好办”APP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上传证明材料的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B):
1.户籍在黄埔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照片)。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2.在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居住证的正反面(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为黄埔)。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含省内高校就读的广州区户籍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须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2)和学生证(上传照片注有学校名称及当年注册信息页面)。
(3)省内高校就读的广州市黄埔区户籍考生上传户口簿个人信息页。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
(3)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页。
5.驻地为黄埔的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军官证或士兵证的个人信息页(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