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期招聘1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2021-12-08 18:11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卫生人才网
(六)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考察工作原则上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因考生原因造成考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须自通知考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声明。不配合考察工作、无故拖延者,将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同一单位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1.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3.工资待遇按从化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及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6.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计算任职年限。
(十一)注意事项
1.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招聘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余新招聘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3.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
4.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6.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7.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8.本期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期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 020-37906330或87962804;
投诉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 020-87926093。
扫码下载岗位表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期公开招聘1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8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www.conghua.gov.cn/gzchwj/gkmlpt/content/7/7955/mpost_7955148.html#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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