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招聘教师公告(2)
2023-04-11 11:13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送检察部门进行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入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包括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五、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等环节。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笔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五)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三校工作调配安排,自聘用之日起执行;需服从海珠区交流轮岗安排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区内跨校调配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七)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396821(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72、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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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docx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文章来源: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410/103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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