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招聘83名中小学优秀教师公告(4)
2017-06-27 15:1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八、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和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thxxw/tzgg/thdt_list.s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政策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人事档案挂靠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人事档案转入天河区教育局。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社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于杰出人才、骨干人才(范围见附件5)或者副校级干部职位应聘者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免试用期,其余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三个月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
十、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免试用期人员,原则上按照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省外专业技术资格需经人社部门确认);其余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或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所聘或暂定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十一、优惠政策
(一)对于聘用的杰出人才:
1.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10年免租金入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一套,或按每月税后8000元的标准领取10年购租房补贴。2.入职后5年内,财政可支持其设立工作室,每年给予工作室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二)对于聘用的骨干人才:
1.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5年免租金入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一套,或按每月税后5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租房补贴。2.入职后5年内,财政可支持其设立工作室,每年给予工作室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三)对于聘用的非杰出人才或非骨干人才的副校级干部、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骨干教师以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1.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副校级干部可按每月税后4000元,博士研究生可按每月税后3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租房补贴。2.入职后5年内,财政可支持其设立工作室,每年给予工作室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上述优惠政策是在与学校构成聘用关系的基础上方能生效,如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调离天河区区属公办学校的,将停止享受后续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