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公安局第二批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公告(140人)
2016-12-13 16:24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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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刑事技术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刑事技术助理(非编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地点在越秀、白云、黄埔三个区,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环境以户外为主,适合男性)。
(二)招聘人数:140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开展现场勘查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 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为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2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三)报考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86年12月13日至1998年12月13日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五)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