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次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6-01 17:35 广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四、受聘人员薪酬和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9:00时至2017年6月19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报考前应先准备好小一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20k以内,建议规格为482像素(宽)*689像素(高)。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3日9:00时至2017年6月25日17: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报名要求:(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2)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工作人员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如出现招聘岗位无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集中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在相关网站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面试人员是已婚的均需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便审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且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的考生,需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后两日内交齐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以完成面试资格审查环节。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面试人选按通过资格审核的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与技术、素质等;面试采用说课、实操和答辩方式。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教辅人员岗位面试采用实操(主题写作)和答辩方式进行。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7人),由专家评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最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规定的程序,在相应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办理聘任。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